宜兰县苏澳镇海山东路与苏滨路一段路口25日上午10时许,1名34岁陈男驾驶曳引车时,沿路散落污泥,致32岁的卢姓男警员行经时侧滑险摔车,所幸卢员机警反应,仅左膝挫伤,已于阳明医院就诊;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可处汽车驾驶人3000元以上、18000以下罚锾,并责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苏澳镇海山东路与苏滨路一段路口今(25日)上午10时35分,卢员执行上午8时至12时巡逻勤务时,骑乘大重机行经该路口时,因陈男驾驶的曳引车前往台北载运污泥回宜兰,沿路散落污泥,导致卢员侧滑险摔车,造成左膝挫伤,于阳明医院急诊室就诊,现缝3针,X光扫描确认无骨折情况。
警方说明,因大重机旁有行李箱跟防撞杆,遇到侧滑时,警员会先用防撞杆作防卫的动作,所幸该同仁十分机警加上平常训练有素,紧急用膝盖把车辆顶起来,让车辆得以回復正常行驶状况,才无造成严重伤害。
警方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汽车装载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罚锾,并责令改正或禁止通行,或所载货物渗漏、飞散、脱落、掉落或气味恶臭;提醒用路人行驶前皆需谨慎检查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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