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市议员戴寧因涉诈领助理费遭起诉,嘉义地方法院今年5月仍裁定将她羁押,她提准抗告被驳回确定后,以市议会开定期会议,羁押侵害议员人身不逮捕之特权,声请裁判宪法审查,宪法法庭审查庭认为,她未具体叙明裁定有何抵触宪法,裁定不受理。

戴寧表示,她是现任嘉义市议员,因涉嫌贪污治罪条例,在侦查中检察官声请法院羁押,经法院裁定今年3月13日起羁押2月,同年4月12日市议会函知将召开定期会议为期30天,但检察官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并将她移审法院,5月11日嘉义地院仍裁定羁押。

5月12日地院就戴寧的准抗告裁定驳回确定后,她因认裁定侵害议员人身不逮捕之特权,违反地方制度法规定,抵触宪法的法律保留、权力分立与制衡等原则,声请裁判宪法审查。

宪法法庭第四审查庭审判长吴陈镮,及黄昭元、吕太郎大法官审理后认为,戴寧声请意旨,并未具体叙明裁定如何抵触宪法,难谓已依法表明声请裁判宪法审查之理由,裁定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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