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农田水利法》修法后,全台17个农田水利会变成公务机关,在野党立委声请释宪,宪法法庭审结后12日下午3时宣判。判决结果,将对全台各地水利会,在法律上定位有重大影响。

费鸿泰等38名在野党立委认为,农田水利法修法后农委会设立农田水利署,要求全台水利会配合相关作业,违法滥权,明显违反法律保留及权力分立原则,侵害全国水利会及155万会员的农民权益,依宪法结社权的保障,且未经合法徵收程序,国家就强夺水利会高达数兆元资产,已侵害人民财产权。

他们主张,农田水利法修法,导致水利会成为公务机关后,水利会会员丧失水权的监督,也无法监督被移到工业使用的水权问题 ,影响农民的经济自主及生存权,请求宪法法庭判决违宪。

但农田水利署长蔡升甫说,水利会改为公务机关后,政府才可运用科学技术来处理灌溉水质污染事件,保护水质、确保安全,修法后的农田水利会法,有其必要性及正当性且合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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