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梁姓男子因涉嫌枪炮案件经通缉,逃亡期间缺钱花用,竟掳走前宜兰某赛鸽协会蔡姓会长勒索500万元赎款,得手后才将蔡释放;台湾高等法院依掳人勒赎罪将梁判刑7年6月,另非法持有可发射子弹具有杀伤力之枪枝罪判刑4年6月,併科罚金5万元,可上诉。

梁男先在蔡所使用之自小客车上装设GPS定位器,以利跟踪再于2019年7月11日,由吕姓友人开着租赁小客车,梁在副驾驶座依GPS定位器之引导,指挥吕将车辆开往宜兰乡员山乡石头厝路埋伏等待。

当天下午2点多,梁持道具枪抵住蔡的腰部,强押蔡进入车内,恫吓蔡要其交付赎金,蔡拨打电话依梁指示请友人准备500万元赎款前来交付,该友人抵达约定地点,将装有现金500万元之纸箱交予梁男清点确认后,才将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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