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在桃园市芦竹区纮鼎公司开发工程有限公司,日被检举未经核准私设管线长期排放含有重金属之废污水至台61线沿岸水道,及非法堆置废弃土石方污染环境,获利甚鉅,甚至无法估算价值,陈姓负责人涉犯水污染防治法、废弃物清理法等,且有逃亡、灭证之虞,25日桃检向桃院声押禁见获准。
检方说,接获检举后,指派检察官王柏净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北区环境督察大队、内政部移民署桃园专勤队、桃园市政府环境保护局、桃园市政府警察局芦竹分局等单位组成专案小组积极侦办。
经专案小组缜密追查,24日夜间 8 时许发动搜索,拘提陈姓负责人与许、沈姓员工等11 人到案,并扣押相关操作机具及私设之管线,初步统计纮鼎公司自去年8月起迄今,因非法排放获得鉅额不法利益。检察官讯问完毕后,认被告涉犯水污染防治法、废弃物清理法、空气污染防制法向法院声请羁押。被告陈男经法院裁定羁押禁见,许男则经法院命具保 20 万元;另沈男等6人经检察官命分别具保2万元至5万元;3 名未成年人则于检察官讯问后移送少年法庭调查,检方说,因为量实在太大,不法获利到底多少,还需要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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