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今全票通过国防部军备局工程营产处前处长张大伟少将,监院指出,张大伟利用办理「公馆营区营舍整建统包工程」机会,以减少楼地板面积将单坪预算提高之方式,致使有意投标之中华工程公司有获利空间,事后收受该公司交付之2600万元贿款,并供称将其中「2000万元贿款烧燬」违失情节重大,监察院全票通过弹劾。

国防部于106年间,办理「公馆营区营舍整建统包工程」之採购案,预算金额30亿4387万8652元,决标方式採行最有利标,上开採购案于106年4月12日公告,时任军备局工程营产处处长张大伟旋于公告后之次日,主动联繫投标本工程专管及监造标未获选之建筑师孙○○,告知孙○○:「可找营造厂合作投标统包工程,伊可以帮忙等语」而暗示索贿之意,孙○○遂找上有意投标中华工程公司,但依该公司计算,本採购案若以公告预算金额计算,单坪造价仅有10.4万元,然此低于中华工程公司之建筑成本,单坪造价需至少为11.5万至11.6万元。

孙○○获悉此事后,因恐中华工程公司不愿意前往投标,将坪价太低之消息转知张大伟知悉,张大伟遂指示承办人员,以减少楼地板面积之方式,将单坪预算提高为11.6万元,使中华工程公司认为有利润,参与投标,后于106年5月27日召开评选会议,确定由中华工程公司得标。

中华工程公司得标后,分别于106年10月3日交付600万元、107年1月26日交付1000万元、107年8月23日交付500万元及107年9月26日交付500万元与张大伟,共计2600万元贿款,但张大伟于检察官及法院讯问时供称「因怕遭查获,其中2000万元已经烧燬,另600万元就陆续用在房屋装修及生活支应」等语。

监委蔡崇义、陈景峻表示,张大伟官拜少将,服役期间逾30年,长期受国家栽培,享尽丰厚国家俸禄、礼遇,本应对职责内所督导、管理的公共工程严格监督、追求最佳营造品质,但竟利用其军备局工程营产处长之权势与机会谋取私利,以减少楼地板面积将单坪预算提高的方式,不顾军队同袍使用宿舍品质,并藉此向厂商索讨高额贿款;刑事犯罪部分,经新北地检署检察官以张大伟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关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侦查后提起公诉。更有甚者,张大伟犯行经检察官查获后,不仅对其所获贿款之流向坚不吐实,狡称其中2千万元已烧燬等语,明显未见悔意,违失行为重大,提案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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