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已婚的郭姓男子与萧姓女子不伦恋,不仅以「宝贝」互称,也会相约前往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郭妻知情后不甘配偶权遭侵害,怒将2人告上法院求偿。桃园地院审结,判2人须连带赔偿2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郭妻主张与郭男自2016年间结婚,婚后生活美满,但发现丈夫竟与萧姓女子在通讯软体LINE上互称「宝贝」,也会互传暧昧的对话内容,相约出游,更共乘车辆前往汽车旅馆,过夜共眠,至少发生1次性行为。

郭妻表示,经追问之下丈夫坦承萧女知情他已婚,认为萧女的行为明显逾越普通朋友间的一般社交行为,足以动摇婚姻关系,侵害她的配偶权情节重大,为此依法向郭男与萧女请求连带赔偿100万元。

对此,郭男称,他与萧女以通讯软体LINE纯聊天,只是用语有点踰矩;萧女则说,否认郭妻的主张,就算郭妻说的有理由,也认为求偿金额过高,她还有父亲要扶养,希望法院能从轻审酌赔偿金额。

桃园地院法官发现,郭男与萧女的对话纪录中除了以「宝贝」互称,还曾互传,「对,摸摸屁股,你就睡着了」、「你那有只摸屁屁,以为我不知道吗」等语,认定用此字遣词极为亲昵,2人互动至少应有1次猥亵与共眠的情形,依社会一般通念可认定非普通朋友,侵权属实,审酌后判2人应连带赔偿郭妻2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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