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涉犯女友命案的港人陈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钱案出狱后,至今将届3年仍未来台投案。协助陈同佳的香港立法会议员管浩鸣今透露,陈同佳去年中离开警方提供的安全屋后,一直居于偏远地区的深山,等候成行。自首意愿不变,只是台湾一直不容许他前往,台港两地政府仍卡在手续问题上。
对此,我陆委会仍坚持立场,今重申陈同佳为杀人嫌犯且犯案后即潜逃回港,本案并非单纯移送或批出签证问题,须由台港双方就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行使进行沟通,才有陈嫌来台入境问题。
当初提出修订逃犯条例的李家超如今已成为特首,他今年4月参选时曾表示,要处理事件非常简单,台湾当局应立即接受陈同佳投案。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