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名女高中生因与男同学交往遭「自愿退学」,愤而提告要求校方支付约700万日圆损害赔偿。东京地方法院今天认定校方违法,须赔偿约97万日圆(约新台币22万元)。
日本每日新闻报导,根据起诉书,位于东京都的私立堀越高校在校规中明订禁止男女学生交往,原告在2019年11月就读高三时,因为被班导问到有没有跟同年级男生交往时坦承确有此事,被校长劝告「自愿退学」后退学。
原告在审判中主张,校规限制学生基本人权,对照社会一般认知显着不合理属无效;且她因为过当校规不得不退学转入其他高中就读。
不过,校方反驳说,私立学校依照自己独特的传统与教育方针教育学生,校规即使是对照社会一般认知也是合理的,决定劝女学生「自愿退学」属校长裁量权。
产经新闻报导,法官认为劝女学生「自愿退学」是事实上的「强制退学」,已逾越教育上的裁量属违法行为。
但法官也认同校规本身有其效力,「考量到学校的教育理念与方针,藉由禁止男女学生交往让学生专心在课业上,对照社会一般认知属合理」。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