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男因杀人案被判17年,去年12月间在绿岛监狱服刑,在监狱管理员为他戴脚镣时,突然挥拳猛揍管理员头脸,造成对方眼球及眼眶挫伤、右侧视力丧失、眼眶骨裂等伤势,台中地检署依伤害罪嫌将陈男起诉,并以有杀人前科,又暴力攻击执行公务的公务员,建请法官从重量刑。
52岁陈男在2009年间与友人在小吃店酒后口角,捡树枝、木棒及水泥狠砸友人头部、手部,并踹进垃圾桶内,导致友人当场身亡,陈男被依杀人罪判刑17年。
陈男在绿岛监狱服刑期间,于2021年12月12日晚间在狱舍房内,监狱管理员执行戒护勤务蹲下来帮陈男戴脚镣,陈男突然出手挥拳攻击管理员头、脸部,导致他右眼的眼球及眼眶挫伤、右眼视力丧失、右侧外伤性视神经病变及右侧外眼眶骨骨裂。
检察官函询陈男诊治的医疗院所,医院指称,陈男在今年1月20日到院就诊,主诉是右眼视力模糊、头痛,当时右眼眼压23mmHg,视力裸视为0.2,最佳矫正视力为0.6,外观无异常。今年4月14日回诊,右眼视力以恢復最佳矫正视力1.0,眼压15mmHg,无永久性伤害。
陈男侦讯时自白,检察官勘验监视器影像,认定陈男曾有杀人犯行,又在公务员执行公务时,以暴力攻击恶性重大,以被害人伤害未达重伤害程度,依伤害罪将他起诉,并建请法官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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