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姓男子不满80多岁的岳父失智、大小便无法自理,去年他与陈姓妻子将岳父关阳台8天凌虐致死,桃园地方法院一审将徐男及陈女各判刑12年,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将徐男依私行拘禁致死罪判刑10年,陈女依私行拘禁直系血亲尊亲属致死罪判刑9年。可上诉。
徐男及陈女在去年2月2日将罹患中度失智症的父亲接回住处照护,因父亲四肢萎缩无法站立、自理大小便,2人不堪照护负荷,心生不满,又为便于管控,7月22日至30日间,共同将父亲男锁在卧室阳台。
徐及陈在清理父亲身体及排泄物时,施加殴打、辱骂、恫吓,2人知道父亲患有肺部疾病,身体状况不佳,在拘禁期间健康恶化,出现呼吸问题,仍继续拘禁,未予送医治疗,父亲最后因肺部疾病、肌肉萎缩,併发肺炎、横纹肌溶解症等,致急性肾衰竭死亡。
高院认为,徐男及陈女犯罪被发觉前,提出监视录影画面坦承私行拘禁犯行,合于自首要件给予减刑,考量2人并非对被害人施强暴致死,而是拘禁期间疏未注意被害人医疗需求及时送医,终致酿成本案悲剧,各判刑10年及9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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