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嘉义检察长罗荣乾被监察院弹劾移送,指他在1998年到2016年任职检察机关期间,与涉讼当事人翁茂锺有不当接触,长期与翁茂锺饮宴、聚会、球叙,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后,判决罚款,总额为罗任期最后月俸10个月。可上诉。
监察院移送指出,前高检署检察官罗荣乾在接获相关检举案件签请分案前后与翁茂锺多次会面甚至讨论案情,且长期与翁茂锺饮宴、聚会、球叙,并陪同翁茂锺拜访某些领域的高阶主管人员,及收受翁茂锺餽赠之衬衫。
监察委员认为,罗荣乾身为司法人员,未能审慎交友,保持应有分际,该等密切往来行为已使外界对检察官之职位尊严与职务信任产生质疑,有违检察官公正、廉洁之形象,核有重大违失,提案后通过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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