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论文代写,教育部近年严查代写广告,而在民国110年到111年间,开罚引诱代写论文共11件案例当中,其中1件经最高行政法院判决,引诱证据不足而免罚,教育部须撤销处分。教育部回应,会持续加强平台业者自律及学术伦理教育。
教育部在107年修法加重罚则,以广告、口述、宣播或其他方式,引诱代写论文、作品、成就证明、书面报告、技术报告或专业实务报告,可处新台币30万元到100万元罚锾。
教育部在110年针对一案开罚70万元,即民眾在知名外包人力平台的「人才介绍」项目中,刊登「文案撰写、小说撰写、填词、论文代写」,被认定违反《学位授予法》。
受罚民眾不服,提出诉愿被驳回,后来提出行政诉讼,被高等行政法院裁示,受罚民眾在平台上刊登的资讯不足,外界无法得知其专业领域,不存在引诱代写论文的联想,判决教育部须撤销处分。教育部后续又上诉到最高行政法院,今年3月9日判决出炉,法院认定该民眾媒有招揽客户的用意,上诉被驳回,教育部须撤销处分。
教育部表示,代写论文广告多刊登在境外平台,不受我国法律规管,且代写服务提供者与委托者联繫方式追查不易,教育部不具刑事警察权,无权调阅资料,导致裁罚困难。
教育部强调,为寻求突破,已会同相关单位和专家研拟改进策略,目前朝加强平台业者自律、学生学术自律2面向。接下来除了发函各校加强学术伦理教育外,也请平台业者协助向民眾宣导,刊登论文代写广告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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