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姓男子先前前往台中一间KTV消费,包下陪酒小姐A的全场钟点费,称要送对方回家早点休息,未料曾男竟将A女载到汽车旅馆,前后强行硬上A女2次,直到A女持续死命挣扎哭喊才顺利离开并报警。刑事部分,曾男遭判有期徒刑4年定谳;民事部分,台中地院日前审结,判曾男须赔偿5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曾姓男子于2020年8月某日晚间前往台中一间KTV消费,由陪酒小姐A坐台,同日晚间10时许曾男包下A女全场钟点费,称要送A回家让其早点休息,未料曾男随后就强行把A女载到汽车旅馆中,以粗暴方式强迫硬上A女2次,经A女不断哭泣、挣扎且要求离开才成功脱困,随后即立刻前往警局报案,全案才曝光。
刑事部分,曾男依犯强制性交罪,遭最高法院判有期徒刑4年定谳;民事部分,A女主张,案发后她除了身体受伤之外,也承受巨大精神折磨,夜间难以成眠,想到案发经过就会不停落泪,常出现幻听且恶梦连连,甚至不惜伤害自己,认为曾男的行为严重侵害她的身体、健康、名誉、自由、隐私及贞操等人格法益,情节重大,依法向曾男求偿抚慰金180万元。台中地院审理时,法官参考刑事审理结果后,判曾男须赔偿A女5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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