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男子察看妻子的手机,才发现妻子与吴姓男子关系不纯,吴男多度传讯提及,「喜欢妳的胸部」、「怕妳怀孕吗?」、「爱爱可以减肥」等语,让他精神大受打击,愤而向吴男求偿侵害配偶权抚慰金20万元。新北地院审结,判吴男须赔偿1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男子主张,吴男与他的妻子透过交友软体认识,2人的对话纪录中,吴男曾传讯表示,「老公上班?」、「老公回家了?」、「怕妳老公吗?」,女方回应,「家里不方便,他有装监视器」等语。
男子控诉,吴男与人妻的对话中还提及,「喜欢妳的胸部」、「怕妳怀孕吗?」、「想跟我坏坏吗?」、「要看妳想不想阿」、「来几张性感的照片,好久没看到妳了」、「爱爱可以减肥」、「感觉想爱爱才找我」等语,均可证黄男明知女方是有配偶之人,仍与其有不正当之交往,其行为侵害他的配偶权甚鉅,故依法求偿20万元。
新北地院审理时,吴男并未出庭辩论,也没有提出书状声明,法官依法认定人夫的说词为真,认为吴男与女方的对话纪录已经逾越朋友交友等一般社交行为,达到破坏夫妻婚姻生活幸福美满的程度,6审酌双方经济能力等一切情状,判吴男须赔偿1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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