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公司派指出,龙邦国际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等7位股东以过半股数依据公司法第173条之1召集股东会,相对人龙邦公司所据召集系争股东会之理由并非真实,甚且其迴避提出另6名共同召集股东会之召集人资讯,显有可疑外,亦抵触公司法法制上,股东会召集权人(董事会、监察人或独立董事等)均应具体明确,且对公眾揭露之机制与法规范。
泰山公司派公告 已提假处分反制市场派531股临会
泰山经营权之争倒数,泰山公司派动作频频,除了针对市场派龙邦在420审计委员会率警察强行闯入中断会议,连续多场记者会炮轰外,亦按铃对龙邦董事长刘伟龙与当天带队的刑警提告,且4日补公告指出,421提出假处分禁止5月31日股临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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