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某运动成衣公司的女经理前年发现同公司的丈夫与一名小职员发生婚外情,丈夫与女下属当时一同到宿雾出差,因遇上强颱造成断水断电1个月,2人受困当地竟发展出情愫,女下属后来离职仍维持婚外情,甚至要求男方不能与妻子牵手、亲吻、过夜,法官判她需赔偿正宫22万。
判决书中人妻主张,丈夫与小三原是同事关系,2人前年11月15日前往公司菲律宾宿雾厂区,因当地发生强颱造成断水断电1个月,2人发生婚外情,后来小三离职返台仍与丈夫维持关系,小三还要求男方不能与妻子牵手、亲吻、过夜并要求对方离婚,她为此向小三求偿100万。
小三称只是向男方请教制作简报技巧、投资理财等,并互相督促运动、阅读,无逾越一般男女社交界限,也没有性行为;法官审酌小三曾传讯息给男方「我去死你们总开心了吧,说爱我然后要给他继续,她可以选择闹你,我不可以吗」、「满意吗、可开心、保你的老婆抱你的名声、再来说爱我」。
法官依讯息认定小三侵害配偶权,审酌人妻任职该公司担任经理,年收入百万以上,小三大学毕业后,110年度收入约35万元,名下有房屋1户等情,认原告请求慰抚金100万元,尚属过高,应以22万元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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