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持续推动老屋活化修缮,今年特别增加了「再生推广类补助」,最高可补助全案总经费50%,凡1971年以前所建老屋,并具有在地生活特色、文化艺术、传统技艺、公共事务者,最高每月1万元租金补贴、50万元小型修缮费用或50万元的推广补助。
文化局表示,老屋总能在岁月痕迹里找到其歷史、艺术、文化的价值,且承载了居民的共同记忆与认同,为鼓励更多年轻人投入老屋保存再利用,使这些「有故事、有生命」的老建筑物能存续且发扬,新竹市将持续推动老屋活化经营补助计画。
今年除了补助老屋修缮、补贴老屋租金,更增加「再生推广类补助」,希望促使民眾关心与理解老屋之于城市的价值,并且激发保存老屋的意愿,希望未来有更多各行各业的老屋爱好者,运用创意加入我们活化老屋的行列,一同为老屋注入新的生命。
文化局长钱康明表示,「再生推广类补助」将用作补助老屋教育推广、修復技术培力、再生媒合平台等推广活动,最高可补助全案总经费50%。
此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请,凡1971年以前所建老屋,并具有在地生活特色、文化艺术、传统技艺、公共事务者,每案最高可申请每月1万元的租金补贴、50万元的小型修缮费用或50万元的推广补助。
文化局补充,欢迎符合资格者针对实际需求于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至新竹市文化局文化资产科提出申请,阐述老屋未来空间活化、建物修缮或再生推广等计画。「租金补贴」与「再生推广类补助」申请时间即日起至今年6月15日止,「小型修缮补助」即日起至今年底止。
此计画另设有专业辅导团队,该团队具多年实作经验,可协助撰写计画及解答老屋相关问题,有意提案申请租金补贴、老屋修缮及再生计画者,可电洽李奕樵团队,联络电话03-525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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