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梁育志于2020年10月底残忍杀害马来西亚锺姓女大生,一、二审梁育志都被判处死刑,目前正在最高法院审理中。锺姓女大生的父母亲对梁育志求偿2000万元,桥头地院民事15日判处梁育志应赔偿锺姓女大生的父母亲593万4516万元。

梁育志于2020年10月28日尾随锺姓女大生,之后以绳子套在锺女的脖子上,勒死后载到高雄市阿莲区大岗山的山沟弃尸。桥头地院依强盗而故意杀人等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依法上诉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二审开庭期间,锺女的父母亲声请参与审判,二度出庭陈述意见,并在今年3月底宣判,仍然维持死刑判决,此案由最高法院审理中。

死者的父母亲对梁育志求偿精神抚慰金、丧葬费等2000万元,桥头地院15日判处梁育志应赔偿梁父333万4516元,赔偿给梁母260万元,合计593万4516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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