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凤山某超商惊传随机性侵,37岁李姓男子凌晨在超商内见1名女子落单,上前搭讪未果,竟当场强行推倒女子、拉扯内裤指侵得逞逃逸。3个小时后李男又大胆回到同超商行窃,遭制伏逮捕。一审判李男2年6月、赔偿30万元,高雄高分院8日宣判,刑期不变,民事须再赔70万元。
李男去年7月5日凌晨2时进入凤山区某家超商,见1名女子独自坐在超商内用餐,便上前搭讪。李男遭到拒绝后,竟想把女子拉出店外。女子不从,2人发生拉扯。
衝突之间,李男利用身材优势,直接扑倒女子,值班女店员见状马上报警,李男竟趁店员报警时,直接扯开女子衣裤、以手指侵犯得逞。店员与其他客人大吼制止,李男才仓皇逃离现场。
当日凌晨5时,李男大胆返回同超商,先在店外鬼祟观察有无异状,还调整自己的口罩,接着入内偷窃1瓶麦香红茶与1包口香糖,没结帐就想跑。杨姓员警当时正在现场做笔录,看出李男行迹诡异、正准备上前盘查时,竟遭李男出拳攻击,杨男和李男扭打成一团,还好优势警力即时赶到支援,眾人用辣椒水成功制伏李男,将他带回警局调查。
李男到案后否认性侵,移送地检署复讯时一度承认有磨蹭被害女子臀部、用手抚摸女子下体,但侦查中又改口否认。
李男胞兄应讯时表示,超商监视器画面中的男子确实就是自己的弟弟,但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做,这真的不像弟弟平常会做的事情。
一审法官审酌李男认罪,并有思觉失调症,轻判2年6月,民事部分须赔偿30万元。李男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认为原审量刑并无不妥,驳回上诉,但民事部分另须赔偿7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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