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县70岁黄姓妇人独居在大楼8楼,月前帮邻居照顾6岁男童,未料男童爬上窗边板凳和置物柜,从窗户坠落地伤重不治,黄姓老妇承认疏于照顾相当难过,男童父母也不愿追究责任,南投地方法院将黄妇依过失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缓刑2年。
判决书指出,黄姓妇人已经退休,独自住在一社区大楼8楼的楼中楼,邻居郑姓女子今年2月25日有事,黄妇受托帮忙看一下郑女的6岁儿子。
当天,黄妇将幼童带回家中,让小朋友和小狗玩,她则到楼上房间使用电脑,未料男童爬窗边板凳、置物柜,不慎从窗户摔出,从8楼坠地致头部、胸腹创伤休克死亡,黄妇相当难过,向幼童父母承认自己疏失。
幼童父母相当难过,在检警侦查时都表示不愿追究黄姓妇人责任,检察官认为黄妇事后态度良好,主动向法官请求从轻量刑,并予以缓刑。
南投地方法院审理认为,黄妇基于邻居情谊,帮忙照顾幼童,因疏于注意导致意外,但她坦承犯行,死者父母也都不愿追究责任,将黄妇依过失致死最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并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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