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苏姓男子(48岁)依靠捡拾回收为生,且已有2次偷窃前科,却未料第三次行窃时却胆大包天,竟将歪念动到新北地检署的宿舍铁门。新北地院近日审结,依窃盗罪合併判处苏男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2021年6月17日,苏男开车行经莺歌区文化路一家旅馆前,因见放置该处铝梯(市价1500元)无人看管,趁四下无人将梯子偷走,并搬运至车上,得手后随即驾车逃逸。同年7月,苏男于树林区俊英街处,又见两支铁管(市价4000元)无人看管,再度徒手予以窃取。
2022年4月28日,苏男开车行经新北地方检察署、职务宿舍前,见该处一扇铁门无人看管(市价1万元),趁周遭无人注意,窃取后并装载车辆车顶,得手后随即驾车逃逸。同日,苏男再将该扇铁门变卖给不知情的资源回收厂,从中获利1400元。
新北土城警方获报后,经调阅监视器画面,循线将苏男逮捕归案,讯后全案依窃盗罪嫌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
新北地院近日审结,依窃盗罪合併判处苏男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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