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会今天通过攸关囤房税2.0的房屋税修正条例,房屋税改採全国归户,囤房族税负将加重;同时,单一自住房屋(排除豪宅)将享房屋税率降至1%的优惠,预估受影响数约310万户。
行政院会议今天讨论通过财政部拟具的「房屋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住家用房屋将採全国归户;持有多户、且未作有效使用者,则课徵较高税率,兼具空屋税精神,符合公平正义。
财政部指出,单一自住房屋现值在一定金额以下(排除豪宅),将享有房屋税率1.2%降至1%的优惠;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计持有2户、3户,仍属自住范围,适用税率为现行的自住税率1.2%。
「非自住」房屋方面,除囤房税採全国归户,法定税率从原1.5%至3.6%,整体调升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包含符合一定条件的出租、继承、建商余屋。
财政部进一步表示,调降全国单一自住房屋税率,预估受影响房屋数约310万户、税收减少约新台币23亿元。其余修正部分,包含调整非自住房屋税率,预估受影响房屋数约96.8万户至135.8万户、税收增加约45.7亿元至55.7亿元。
财政部表示,将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希望囤房税2.0方案能自民国113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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