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法院今天凌晨以论据不足为由,驳回检方对主要反对党共同民主党党魁李在明(Lee Jae-myung)提出的逮捕请求,为这位前总统候选人的政治生命提供了一线生机。
李在明遭控在一起开发案中收受企业贿赂,检方为进行相关调查,本月寻求将他逮捕。李在明疑似在担任京畿道知事期间,要求一家公司非法转移800万美元(约新台币2亿5600万元)资金至北韩。
李在明还被控在担任城南市市长期间,造成市府开发公司损失200亿韩元(约新台币4亿8200万元),涉嫌瀆职。
检方以李在明可能试图湮灭证据为由,寻求逮捕李在明,不过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没有充分理由支持这样的论述为由,驳回检方请求。
这场裁决于凌晨过后不久出炉,李在明步出拘留所时,对这个决定表示欢迎,并对法院表达感谢之意。
他说:「我对司法机关深怀感激,他们清楚证明自己是人权的最后堡垒。」
不过,李在明面临的刑事指控并未撤销。南韩法务部长韩东勋表示,逮捕令审查是程序的一部分,而这个程序还没走完,且法院的裁决并不代表李在明是清白的。
李在明去年代表共同民主党参选总统,最后败给保守派候选人尹锡悦。他否认不法行为,称这些指控全是「捏造」和「政治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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