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26日表示,海马、石珊瑚、部分软珊瑚是国际濒危野生动植物贸易公约管制物种,但过去并未针对活体单独号列,导致难以掌握进出口数量,经该署协调经济部国际贸易署获其同意,这些活体商品将自11月1日起採用专属货品分类号列。
海保署说明,海马属所有种目前已纪录至少46种,石珊瑚目所有种约有2000余种、黑珊瑚、蓝珊瑚、笙珊瑚等,均已列入华盛顿公约(CITES)附录物种。其中,海马是海龙科小型硬骨鱼类,为高度演化或特化的海洋物种,因栖地局限、破坏或丧失及过度商业利用,导致族群数量缩减。
近来有饭店将海马融入菜单食材中,海保署特别提醒,许多生物因人累过度的利用而面临生存危机,建议勿採捕野生物种,海马养殖场倘是以购入人工繁殖海马,或可减轻野外捕捉的压力。
至于珊瑚,海保署说,珊瑚具有造礁、保护海岸、孕育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供应食物和药物、推动观光休閒旅游、促进蓝色经济、教育研究、培育海洋文化等价值、功能与服务,同样为自然生态与人类社会重要的资产,应减少採捕野生个体。
海保署强调,依据野生动物保育法第24条暨施行细则第26条规定,海洋野生动物活体输出入须经中央主管机关之同意;也提醒未来报运活海马、活石珊瑚及活软珊瑚时,应申报正确货品分类号列,以加速货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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