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物管理署联合地方卫生局监测市售食品,检验243件,仅1件在云林制造、高雄贩卖的「花生贡糖」产品不合格,检出赭麴毒素A超标,遭开罚3万元。高雄市卫生局表示,该批产品已令贩售业者下架,已移请制造商所辖云林县卫生局处办。

食药署今年7到9月与地方卫生局完成243件食品检验真菌毒素,包括含米麦类8件、薏仁与藜麦等谷类21件、花生制品104件、红麴制品15件、咖啡类15件、婴幼儿食品21件与其他食品59件,结果有1件花生贡糖检出赭麴毒素A与规定不符。

本次检验不合格品项为云林县「宏泰糖果行」生产的花生贡糖,平时运输到高雄贩卖,被检出赭麴毒素A 45ppb。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说明,超出法规限量标准为3 ppb,地方卫生局已命违规业者限期改正,但复抽验仍不合格,依《食安法》第17条裁处3万元罚锾。

卫生局表示,卫生局2023年7月配合食药署后市场食品真菌毒素专案计画,执行市售花生与其制品抽验,1件花生贡糖检出赭麴毒素A45 μg/kg与规定(标准3μg/kg)不符,违反食安法第17条规定,该批产品已令贩售业者下架,已移请制造商所辖云林县卫生局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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