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王姓男子在网路上以3万8800元贩卖保育类动物玳瑁制眼镜,保七总队网路巡逻时发现,乔装买家相约交易当场逮捕王男、查扣玳瑁眼镜,台北地检署因王男认罪,且无前科,给予王男缓起诉1年,命他须向公库支付3万元。
玳瑁是海龟的一种, 因为背甲盾板花纹美丽,常被利用加工制作成各种艺品,由于农业部已将玳瑁列为保育类野生动物,依据《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未经主管机关同意,无论输出入、买卖或意图贩卖陈列、展示玳瑁活体或其产制品,都有刑责,依法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币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金,刑责不轻。
警方调查,王男今年7月间在虾皮卖场上贩卖玳瑁制眼镜一副,售价3万8800元,保七第九大队于网路巡逻时发现,即乔装买家与王男联繫交易,双方相约7月16日于北市华视大楼门口前交易,警方当场逮捕王男,并查扣玳瑁制眼镜。王男坦承不讳。
检方审酌王男认罪,且无刑事前科,给予缓起诉处分,期间1年,条件是须向公库支付3万元处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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