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校园命案」震惊全台,15岁少年为替「乾妹」报仇,竟拿出预藏的弹簧刀将另一名15岁男学生割喉、连砍10刀,导致被害少年伤重不治,而《少年事件处理法》竟成为犯罪保护伞,教唆的乾妹仅被「责付」,交由家长带回管教,她竟多次在网路上呛声,还直言「未成年法律会保护我」,律师张纮睿认为应建立更完整体制以预防犯罪。
据了解,由于青少年受《少事法》保护,未成年者犯罪得减刑后,前科也将会在成年后被注销,儿童犯法更是全面除罪化,不管过去做了多伤天害理的事,18岁后仍是「白纸一张」,无辜受累的孩子却从此断送生命,加害者却可以装没事般云淡风轻,受害家属痛心疾首却无力回天,直呼一切太不公平,恳求司法能重判,还给被害男学生一个公道。
《少事法》的「过度保护」成为犯罪集团锁定的司法漏洞,纷纷将毒爪伸向「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利用蝇头小利诱骗青少年误入岐途,甚至不断施加好处,让青少年有「高于一等」的错觉,同侪间盲目的「英雄崇拜」恐将成为社会治安上的隐忧。
对此,张睿纮指出,基本上我国针对少年触犯刑罚法律,立法政策上是採取以「以保护代替监禁,以教育代替惩罚」的概念,甚至为了避免影响少年终生,任何人不得于媒体、资讯或以其他公开方式揭示有关少年保护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记事或照片,来藉此保护涉案的迷途青少年。
「保护归保护,但是个案里该做的审酌也应该彻底,才能真正补漏社会安全网。」张睿纮强调,我国对于少年犯罪,原则上是以「保护手段」代替实质惩罚,但法官仍会针对个案保留「裁量空间」,审查其背后是否有人教唆、指使,甚至会顾虑青少年是否「滥权」及其「犯后态度」等来进行案件处置。
张睿纮认为,少年或许存有思虑不周,有赖完善教育循循善诱,而《少事法》是否变成不肖份子利用少年进行犯罪的「保护伞」,应为政府观察重点,甚至必须建立更完善的体制,来预防及吓阻犯罪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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