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号台中清水段4日发生车祸,1部联结车驾驶偏离车道,撞上正停在路肩故障的大货车,联结车再衝落边坡,驾驶幸未受伤,肇事原因由国道警方调查厘清。
经国道警察初步了解,半联结车38岁李姓驾驶行驶于外侧车道,因操作不当偏移车道撞到外侧路肩故障之的大货车,然后翻落边坡,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双方驾驶经警方实施呼气酒精检测2人均无酒驾。
国道警察指出,警方获报后即派遣巡逻车及通知高工局交控中心协助排除,未造成回堵情形、车流正常。
警方呼吁,用路人行驶高速公路应遵循限速规定、并保持专注、握好方向盘,汽车行驶于高、快速公路时,如需变换车道,应先显示方向灯告知前后车辆,并保持安全距离及间隔,方得变换车道,违反规定者,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处以3000元至6000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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