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19岁林姓女大学生,日前与友人至南屯区知名夜店彻夜狂欢,酒后不仅未改搭计程车回家,竟心存侥幸骑车上路并载乘友人,不慎在西区忠明南路与向上路口追撞停等红灯的普重机。
据了解,案件发生在1月8日,第一警分局公益派出所警员江育呈、冯婕妮获报,赶抵现场后立即对女大生实施酒测,发现酒测值高达0.43毫克严重超标,除遭现行犯逮捕外,友人还得连坐受罚,实在得不偿失。
警方表示,现场是机车追撞机车的车祸,事发现场柏油路上遍布机车的撞损零件,在场4人皆有不同程度的伤势,林姓女大生在警方询后,依法移送台中地方检察署侦办;警方提醒,预防酒驾人人有责,女大生同行友人,也因不予劝导却共乘被开罚。
警方表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第8项,汽机车驾驶人驾驶汽机车,经测试检定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点25毫克,或是血液中酒精浓度达百分之0点05以上,年满18岁的汽车同车乘客,处新臺币6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锾。另机车同车乘客裁罚则为新臺币6000元以上至9000元以下罚锾。
第一分局分局长锺承志在此呼吁,酒后驾车开罚重辄注销、吊扣牌照,超过法定标准值更要移送法办,年未春节将至,应酬聚餐多,请民眾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以触法,养成「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习惯,避免憾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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