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新兴区位于新堀江旁五福二路,23日晚间7点半左右发生一起行车纠纷案件,一辆小客车驾驶行经路口导引线时,因右侧车辆不相让,让驾驶案一声喇叭,却引起右侧车辆不满,超车到前方下车理论,按喇叭驾驶一句「不然叫警察来啊」,让下车理论驾驶缩回车上扬长而去。
根据民眾上传「社会事新闻影音」平台影片,拍摄驾驶行经五福二路接近中山一路口,因地面画有引导标线向右偏,不过右侧车辆却直接跨越引导线不礼让拍摄驾驶,让拍摄驾驶按喇叭提醒,不料却让原行驶于右侧车辆不满,绕到前方后停车并下车理论。
该车驾驶下车后,不满走向拍摄驾驶车辆质疑为何要按喇叭,拍摄驾驶则怒呛「不会看线喔」、「叫警察来啊」,让下车驾驶回到车上扬长而去。
警方表示,未接获相关报案,惟检视该影片后,下车理论驾驶已明显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43条1项4款规定,非遇突发状况,在行驶途中任意骤然减速、煞车或于车道中暂停,将处新臺币6000以上3万6000元以下罚锾,后续本分局将依规定掣单举发。
至于跨越引导标线是否要打方向灯,警方解释,在路口导引线位置驶入内侧车道,并不属于变换车道行为,不用打方向灯,仍提醒行车过程应相互礼让,彼此如果对驾驶行为有不同看法应保持理性,并立即报警处理。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