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车辆超过拍摄驾驶后,于路中停车并下车呛声,拍摄驾驶一句「不然叫警察来啊」,让下车理论驾驶缩回车上扬长而去。(翻摄自「社会事新闻影音」/任义宇高雄传真)
右侧车辆超过拍摄驾驶后,于路中停车并下车呛声,拍摄驾驶一句「不然叫警察来啊」,让下车理论驾驶缩回车上扬长而去。(翻摄自「社会事新闻影音」/任义宇高雄传真)

高雄市新兴区位于新堀江旁五福二路,23日晚间7点半左右发生一起行车纠纷案件,一辆小客车驾驶行经路口导引线时,因右侧车辆不相让,让驾驶案一声喇叭,却引起右侧车辆不满,超车到前方下车理论,按喇叭驾驶一句「不然叫警察来啊」,让下车理论驾驶缩回车上扬长而去。

根据民眾上传「社会事新闻影音」平台影片,拍摄驾驶行经五福二路接近中山一路口,因地面画有引导标线向右偏,不过右侧车辆却直接跨越引导线不礼让拍摄驾驶,让拍摄驾驶按喇叭提醒,不料却让原行驶于右侧车辆不满,绕到前方后停车并下车理论。

该车驾驶下车后,不满走向拍摄驾驶车辆质疑为何要按喇叭,拍摄驾驶则怒呛「不会看线喔」、「叫警察来啊」,让下车驾驶回到车上扬长而去。

警方表示,未接获相关报案,惟检视该影片后,下车理论驾驶已明显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43条1项4款规定,非遇突发状况,在行驶途中任意骤然减速、煞车或于车道中暂停,将处新臺币6000以上3万6000元以下罚锾,后续本分局将依规定掣单举发。

至于跨越引导标线是否要打方向灯,警方解释,在路口导引线位置驶入内侧车道,并不属于变换车道行为,不用打方向灯,仍提醒行车过程应相互礼让,彼此如果对驾驶行为有不同看法应保持理性,并立即报警处理。

#行车纠纷 #新兴分局 #高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