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2023年某日上午10时许,在一处运动中心前见女童独自1人,以不懂操作饮料贩卖机为由,藉此搭讪女童,请女童指导他如何使用,女童教完后,林男又以散步当藉口,带到她偏僻处后,竟恐吓:「给我摸一下!」随即袭胸得逞。之后又在户外公共场所,要求女童观看他露出生殖器尿尿2次。
法院审理,林男对于犯行坦承不讳。法官审酌,林男曾因妨害性自主案件,遭判处有期徒刑10年确定,后又因窃盗、妨害公务、妨害性自主等案件遭判刑确定,合併定应执行有期徒刑20年确定,于2020年11月13日缩短刑期执行完毕出监。
法官认,林男有多次妨害性自主前科,素行不佳,竟为满足个人私欲,不知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与性自主意愿,利用女童幼可欺,骗取其同情后,将女童带往偏僻地点,予以强制猥亵及公然猥亵,严重影响社会善良风俗,女童因此受到惊吓,甚至可能造成日后心理阴影,并影响身心正常发展。
法官日前依法判决,林男依犯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4年。又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公然猥亵罪,处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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