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陈姓女子 与邵姓男子结婚, 婚后育有3名子女,不料,后来却发现丈夫与黄姓女子外遇,还有过多次性行为,丈夫后来还公开在脸书贴怀孕照并标注黄女,甚至直接认养他们所生的儿子,2人不仅带小孩出游,更是一起到大陆出差。陈女愤而向2人提告连带赔偿500万元。
法院审理,邵男与黄女辩称,配偶权并非宪法或法律上应予保障的权益,陈女主张配偶权益被侵害,自不可採。而且,邵男与陈女早在2019年底,就因夫妻关系破裂形同陌路,多次磋商离婚条件,陈女甚至提出离婚协议书给邵男,黄女是因邵男宣称将完成离婚,因而认为邵男已离婚,并无故意侵害陈女权益及过失。
法官认,邵男与黄女发生性交行为,显已逾越普通朋友间的正常社交行为,已破坏婚姻共同生活的圆满安全及幸福之程度,共同不法侵害陈女基于配偶之身分法益,2人应负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赔偿责任。
法官日前依法判决,2人应连带赔偿陈女以5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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