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头份市流东里四邻一带野溪长期污黑又散发恶臭,经地方追查,竟是1处饲养300头猪的养猪场,长期排放粪水造成农民灌溉用水受到污染;县府农业处、环保局派员稽查,发现养猪场没有畜牧登记,也没有排放许可证,当场依违反畜牧法、水污染防治法开罚,各处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上罚锾,若1个月内未改善,将按次开罚。
流东里四邻一带农民,近期要引水灌溉,却发现水源发黑,完全不能使用,且从事农耕工作时,经常闻到附近传出阵阵恶臭,地方居民追查,发现邻近1处养猪场长期排放猪只粪水,向业者反映,对方却充耳不闻。
县议员陈光轩、头份市民代表黄宣乾26日接获陈情,昨天邀集里长黄庆丰、社区发展协会理事长、环保局及农业处人员现场会勘稽查,现场脏乱不堪、散发异味。
陈光轩表示,经查该养猪场主人为新竹县到此养猪,但该场没有「畜牧登记」,却饲养了300头左右的猪只,现场环境脏乱恶臭,水肥处理设施也相当简陋,猪粪及粪水部分都直接排入一旁野溪,造成溪水污黑混浊,现场也查获业者违规处理废弃物情事。
县府农业处今天指出,依畜牧法规定,饲养家畜、家禽达中央主管机关公告指定之饲养规模以上者,应申请畜牧场登记;猪只20头以上就要申请。该养猪场饲养约300头,却无畜牧登记,依规定可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环保局表示,该养猪场没有排放许可证,且现有废水处理设施简陋,未达到排放水标准,造成野溪受污染,将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开罚,可处6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罚锾。
县府依法对业者开罚,并限期1个月内改善,若3月底前仍违法饲养猪只、排放废水,将按次开罚,并持续要求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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