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李姓男子日前于某知名网路社群上,无意间滑到一名网红少女晓云(化名)3分钟的「自拍私密片」,竟把连结分享至脸书,甚至还附上密码、方便网友浏览。后来晓云惊觉自己的不雅照遭到广泛流传,与母亲前往警局报案处理后,一状将李男告上法院。
判决指出,未满16岁的晓云,2020年2、3月间透过网路应徵模特儿工作,并依对方要求,拍摄裸露私密处,该长达3分钟之久的影片随后也遭到广泛流传。对此,李男取得影片连结后,竟基于散布少年为猥亵行为照片及影片之犯意,于脸书上匿名登录,并于贴文区影片张贴影片连结并注明密码「xx」,引导网友依其指引观览晓云的不雅照片。
事发后,晓云经友人告知,才得知自己的私密照遭外人流传,后于目前的陪同下,前往警局办案。警询时,李男坦承犯行,讯后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将其起诉。
桥头地院审理,认定李男侵害晓云隐私,更严重危害对方的身心健康、人格发展,行为所属不该,衡量其无刑事前科、犯后态度等情状,依《散布少年为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判处李男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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