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耗时推四年推动的基金架构REITs修正草案,15日在立法院歷经4小时初审通过,这也是金管会主委黄天牧任内最后一次赴立法院财委会审查法案。证期局局长张振山表示,据投信投顾公会针对38家投信最新调查统计,有11家投信将有兴趣发基金版REITs、预估3年内可发7檔、450亿规模,而五年上看有15檔、1,000亿元。
此次修法有几大争议,多名立委认为应该在法条中明订不动产含括「社会住宅」。不过,黄天牧还原当初政院版为何没纳入社会住宅的考量,一是REITs商品主要是希望透过不动产投资有稳定现金流量、再切割为小额给大眾投资,就是着眼于未来要有获利可能性;二是这是投资商品,小额投资人的保护很重要,不是所有案子都适合做REITs,要能获利也要保护投资人,这也是为何审法案证券F4都要到场的原因。
当初有对社会住宅纳入标的也有讨论,但朝野讨论后达到共识,认为社宅是为了稳定房价,让年轻人买得起房子,若因此开了一个金流可买社宅,就会多开一个管道引入一笔钱让社宅房价波动,由于社会住宅主要是靠租金收入,若资本过度集中恐让社会住宅房价上升。
立委也关心都更危老是否可纳入。张振山指出,不可是「自用住宅」的都更危老,但若是商用证照可以是投资范围。
立委也认为,促参条例中的公建也应纳入,金管会指出,在母法中,第五条第12款中就已对「不动产」有明确定义,指的是土地、建筑改良物、道路、桥梁、隧道、轨道、码头、停车场与其他具经济价值的土地定着物及所依附的设施与士地及其定着物分离即无法单独创造价值,土地定着物及其定着物的价值亦因而减损者为限。对不动产相关权利也有明订。在母法中不必限缩太多,可在法案说明或子法中再订定。
此次修法在投资标的、名词定义没有共识的法条,包括第五条、49之3条较有争议,维持保留赴朝野协商,其余法案皆通过。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