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籍男子阮芳勇驾驶快艇自大陆福建偷渡来台,9日遭海巡人员查获,原已收容在宜兰收容所,17日检察官借提讯问,士林地检署承办检察官当庭逮捕并声押,法院稍早依入出国及移民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裁定羁押禁见,阮男上囚车前面对媒体询问是否后悔,他微笑并称「不后悔」。
法院裁定理由,阮男是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无固定住居所,有事实足认有逃亡之虞,又阮男之犯罪手法缜密,攸关国家安全,仍有待检察官持续侦查,厘清其非法入境相关过程及其他细节,而阮男未携带相关通讯器材,显有意隐藏踪迹,有事实足认有湮灭、偽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证人之虞,核有羁押原因。法院认无法藉由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代替,有羁押之必要,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60岁阮男声称在大陆使用「微信」发表不利中共的言论,遭到官方锁定,并限制出境,他才会选择以偷渡方式来台,8日字大陆福建寧德市某渔港出发,经过260公里航行,直接从淡水渡船码头登陆,途中还擦撞淡水与八里的交通船,经民眾报案全案曝光。
阮男身上除了携带大陆身分证,还有大陆的护照,以及东南亚多国的货币,却独缺新台币,不排除阮男原本计划经台湾转往其他国家,但阮男声称是要来台投奔自由,9日检察官就非法入境部分谕知请回,经过1周后调查,检方复讯后,依同法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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