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外海2月底发生一起2男子驾快艇接运近吨恺他命毒品案件,歷经检方连月侦查后,今(20)日侦结,将「德进源1号」运毒并羁押禁见迄今的吴姓和陈姓2男子,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4条第3项之运输第三级毒品罪嫌、惩治走私条例第2条第1项之私运管制物品进口罪嫌、国家安全法第14条无正当理由逃避检查罪嫌,提起公诉。
澎湖地检署表示,为全力杜绝毒品危害、维护国民身心健康,贯彻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 2.0」所揭示「阻毒于境外、拦毒于海上、查毒于岸际」的缉毒目标,今(113)年度迄今,已起诉运输毒品案件共4案9人,扣得第二级毒品安非他命净重逾500公克、第三级毒品恺他命净重近1900公斤、喵喵净重逾2公斤,呼吁民眾切勿以身试法。
起诉书指出,被告吴男涉以新臺币300万元之代价,受托处理运毒事宜,因知悉陈姓被告积欠赌债100万元,遂于今年2月间,与其商议,并以为其处理100万元赌债为报酬,于2月21日上午7时许,在马公市前寮渔港,未经海岸巡防机关检查,即由陈男驾驶所有之「德进源1号」自用小船,载同吴男出海前往接运毒品。
检方指出,2被告在当日19时30分许,自不详之外国籍船舶接运第三级毒品恺他命45袋(毛重共946.67公斤,净重共895公斤,市价逾15亿元)后,往澎湖县马公市风柜渔港方向行驶。
案经检察官吴巡龙指挥海洋委员会海巡署侦防分署澎湖查缉队、舰队分署第八海巡队、金马澎分署第七岸巡队、法务部调查局中部地区机动工作站、澎湖县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彰化县鹿港分局、南投县警察局竹山分局组成专案小组,事先掌握上开运毒可疑事证后,于隔(22)日凌晨0时许,由海巡署巡防艇在小门往西12浬海域拦检上开船只,被告2人见状开始蛇行,并丢包毒品,经查缉人员登检起获船上之第三级毒品恺他命43袋,并自海中捞获第三级毒品恺他命2袋,另扣押「德进源1号」船舶1艘等物,被告2人则于查获当日经检察官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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