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萱指控父亲阿国(均化名),在她年约2岁时离家出走,她从小由母亲扶养到大,2004年父母离婚后,由母亲行使负担她的亲权,此后母女相依为命,她求学时半工半读维持生计,父亲如陌生人毫无往来,直到日前接获社会局通知,父亲中风住院后安置在养护中心,要她负担相关费用,小萱愤而诉请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小萱指出,父亲在离婚后,未曾前来探视或是关心她,双方至今近20年毫无往来,更没有联繫。她知道父亲中风住院是经由社会局来函通知,父亲已被安置在养护中心,有受她扶养的必要。小萱表示,父亲过往对她都未给予陪伴或是关心,也没有负担她的扶养费,更未尽保护教养照顾她的义务。
小萱的母亲到庭作证时指称,阿国婚后工作收入不高,家用支出均由她负担,而且阿国「不喜欢小孩」,平常很少在家,在小萱2岁的时候,阿国就因为外遇而离家,此后更难与他取得联繫,这也连带影响小萱的就学事宜。
小萱母亲表示,2004年法院判决准她与阿国离婚之后,阿国更是自此不知去向,小萱从小就由她一个人亲自扶养、照顾,阿国等于是没有扶养过小萱。而阿国经法院合法通知并未到庭,也没有提出书状声明或陈述。
法官审酌,小萱出生后即由母亲扶养照顾,阿国不仅鲜少返家,也未负担扶养费用,在小萱年仅2岁时即径自离家,双方失联至今,且阿国在小萱成长期间未负担扶养费,致使她半工半读,并申请就学贷款,这样才能完成学业。日前依法判决,小萱请求免除对阿国之扶养义务等语,核无不合,应予准许。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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