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监狱王姓受刑人要求中选会及桃选会在监狱场所设置投票,遭到拒绝后提起行政诉讼争取选举权,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获判胜诉。桃选会主委苏俊宾表示,收到判决书后将依规定提出上诉,也喊话中央应建立原则,不应让各县市依个案解决,直言中央是「逃避问题」。
据了解,王姓受刑人在2020年1月14日将户籍迁入北监,并在去年委由监所函请中选会与桃选会在狱所设投票所,让他能在籍投票,但中选会与桃选会以监所情况特殊拒绝,因此王姓受刑人提出行政诉讼。
北高行认为,王姓受刑人的投票权应受法律保障,但他无法在监所投票,亦无法出监投票,选举权受到行政权侵害。桃选会未加以考量王姓受刑人的请求,将投票所设在王无法前往的地方,显有行政怠惰,因此王姓受刑人获判胜诉。
苏俊宾表示,桃选会属选务机关,一切均依法办理选务,也已与中选会联繫,将于收到判决书后,依规定提出上诉。他指出,好几个县市都有这个情形,判决有赢有输,但这类型的案件已经发生过好几次,各县市碰到这个问题一定一团乱,因此建议中央要站出来协调。
苏俊宾指出,中选会跟法务部应主动说明,毕竟是受刑人的管理单位,中央应建立原则,告知各县市应该如何处理这类型的案件,而非让每个县市都以个案解决,中央这样只是在逃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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