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国与少女小萱(均化名)是朋友,某日凌晨与友人去KTV唱歌,遇到警方临检时,因小萱尚未成年,阿国就将她抱到包厢厕所躲避,竟趁小萱酒醉无力抗拒强制性交得逞,同日中午又在租屋处性侵得逞。小萱事后十分痛苦,传送讯息给朋友后轻生,所幸朋友立即通知小萱母亲,及时将她送医捡回一命。
法院审理,阿国对于犯行坦承不讳。法官考量,阿国与小萱是朋友关系,阿国竟为满足一己之情欲,明知小萱是未成年之人,竟然对小萱做出强制性交犯行,阿国所为已对小萱之人格正常发展,以及心灵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法官审酌,阿国的犯后态度,加上并无前科纪录等。日前依法宣判,阿国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2罪,分别处有期徒刑3年6月及4年。应执行有期徒刑5年8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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