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县府县务会议日前通过《南投县房屋税徵收率自治条例》修正草案,30日送南投县议会审议遭退回。南投县议会指出,「对多屋族徵收较高税额,虽有其施行必要性」,为求审慎周延,建议县府参考其他县市修法,向县民充分说明后再送审。
南投县税务局因应房屋税新制(俗称囤房税2.0)7月1日起实施,自住房屋增订须有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办竣户籍登记之要件,才能适用自住用优惠税率,因此依中央税率基准,修订《南投县房屋税徵收率自治条例》,8月经县务会议通过,待县议会通过后函报中央备查后实施。
《南投县房屋税徵收率自治条例》修订,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仅持有全台1户自住用房屋,且房屋现值在一定金额以下者,税率将由1.2%降为1%,若房屋无人设籍,明年恐课2.6%至4.8%重税。
南投县议会第二审查会退回《南投县房屋税徵收率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建议参考其他县市修法情形再行送审。南投县议长何胜丰说,对多屋族徵收较高税额,虽有其施行必要性,但县府应充分宣导,让其了解,以降低民怨。
县府表示,今年房屋税开徵约15.3万户,其中自住用房屋11.6万户,针对自住未设籍的2万多户,近期已挂号寄出辅导通知书,提醒设籍;并规画在南投世界茶业博览会等大型活动加强宣导。并提醒投保农保、渔保民眾,若为了节税将户籍迁出,恐丧失资格,影响津贴或补助,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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