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民眾反映,由于房屋继承或有实质换屋需求,「本规定」的限制影响了他们的财务规划。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银行自9月20日起实施以下协处措施,申办贷款案件者可适用:
一、继承房屋贷款优惠:继承取得的房屋及相关房贷将不纳入「本规定」之房屋数及房贷户数。继承房屋的自然人,若申办新购屋贷款(非高价住宅贷款),可排除适用「本规定」的限制。
二、换屋需求者贷款优惠:针对已有房屋且有实质换屋需求的自然人,若与承贷金融机构切结约定将于新购屋贷款拨款后1年内出售名下原有房屋,并完成产权移转登记,则其新申办的第1户或第2户购屋贷款(非高价住宅贷款)可排除「本规定」。若借款人违反上述切结事项,金融机构将取消宽限期并收回贷款本金或差额,并追收罚息与违约金。
三、已签购屋合约者贷款优惠:已签订购屋合约(包括成屋及预售屋)并即将申办贷款者,若符合上述情形,亦可排除「本规定」的限制。此外,申办财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购屋优惠贷款且非高价住宅者,亦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中央银行此次调整,目的是在保持信用管制的同时,针对继承与换屋需求提供更灵活的贷款条件,帮助民眾更好地规划财务与购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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