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某高中1名学生疑遭师长联合霸凌,去年2月间轻生,经调查确认霸凌成案,台中市教育局日前宣布该校张姓学务主任停聘2年、已离职的黄姓校安人员不再录用后,16日再宣布,教育部10月9日核予撤销该校前主任教官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2年不得介派为军训教官。
教育局指出,该案发生于2023年2月,事发后即要求学校展开调查,但学校态度消极不作为,去年3月23日要求再重新调查,将校长、主任教官、教官及学务创新人员等相关人员全数调离现职。
教育局日前调查后宣布,前学务主任不当管教成立且情节重大,原本惩处仅记过1次,外界无法接受,教育局要求学校召开教评会,但仍对前学务主任维持记过1次处分,教育局认惩处与「情节重大」完全不对等,去年9月间依《教师法》主动介入,召开专审会,决定停聘2年。
教育局强调,该案前学务主任及主任教官等人霸凌成立,主任教官部分由教育局召开军训教官人事评审会,决议撤职后函报教育部,日前惩处出炉,教育部核予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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