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香港女星刘嘉玲,脸蛋、身材一直维持最佳状态,每每出场总能惊艳眾人。近日她与黄子华主演一连58场的舞台剧《香港式离婚》,大受好评,许多艺人好友纷纷前往捧场。入行几十年来风采依旧的刘嘉玲,日前还有网友分享她31年前现身上海中级人民法院的旧照,这也是第一位在那里提告的港星。

一名网友日前在小红书上分享,自己到大陆法院博物馆参观时无意间看到,刘嘉玲于上海法庭开庭时的旧照。当中可见刘嘉玲模样相当年轻,不过却眼神坚定地坐在原告席上,原PO大讚「惊到我了,真是太美了。」甚至坦言过去没什么注意刘嘉玲的外貌,「今天一看,惊为天人」。

刘嘉玲当年因于肖像权被侵犯而提告。(图/翻摄自小红书)
刘嘉玲当年因于肖像权被侵犯而提告。(图/翻摄自小红书)

此外,照片下方也写着当年审理的案件内容:「1993年2月9日,原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嘉玲诉雅丽丝实业公司、上海市第一百货公司和上海华联商厦侵犯肖像权案」。

网友表示在大陆法院博物馆看到刘嘉玲的照片。(图/翻摄小红书)
网友表示在大陆法院博物馆看到刘嘉玲的照片。(图/翻摄小红书)

据悉,刘嘉玲是1992年发现,在「雅丽丝」化妆品的产品包装、说明书,甚至是上海南京东路的第一百货与华联商厦店外的广告,都在未经同意下印有她的肖像,让刘嘉玲直接对该品牌及两家百货提告,并求偿100万人民币(约台币448万)。而此案件也成为在大陆,首宗香港人争取肖像权纠纷案。最后,刘嘉玲撤回对第一百货与华联商厦的起诉,获得10万元人民币(约台币44万)的赔偿,并将赔偿金捐给希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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