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地方法院今宣判,宜兰县长林姿妙依贪污图利、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判处12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6年。民进党立委陈俊宇表示,宜兰县名声与荣耀受到严重损害,尤其此案牵涉多位县府主管,不仅重创县府形象,也对所有公务同仁的士气造成极大打击,盼司法能够早日还宜兰一个「青天」。
陈俊宇表示,县市长作为推动地方政务的最重要角色,是地方的「父母官」,其从政的核心应当是以人民的利益为优先,而非将个人或家族利益摆在前头。
陈俊宇说,宜兰作为民主圣地,本应成为其他县市的表率,然而因为县长涉及贪污案件,过去2年多来,宜兰县的名声与荣耀受到严重损害。
陈俊宇指出,尤其此案牵涉多位县府主管,不仅重创县府形象,也对所有公务同仁的士气造成极大打击。
陈俊宇说,这是一个值得深刻反思的时刻,提醒我们从政者必须以清廉为本,以民为先,唯有如此,才能不负人民的信任。
陈俊宇强调,今天是2024年的最后一天,我们期盼司法能够早日还宜兰一个「青天」,让县政回归正常,并在全体县府团队的努力下,继续推动宜兰的建设,让我们的家乡迎头赶上其他县市,迈向更加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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