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电力公司中部施工处一名男主管阿龙(化名),藉口替年纪小30岁的下属小美(化名)改善经期不顺,帮忙按摩腹部,没想到过程中他萌生色欲,突然将对方内外裤脱下强行抚摸,并以嘴巴及手指强制性交得逞,完事后还问是否兴奋、高潮,更诡辩「我全神贯注在替她按摩」。法院判决日前出炉,阿龙被依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10月。
根据判决,这起事件发生于2023年10月21日上午9时许,台湾电力公司中部施工处一名主管阿龙,以一同前往工地查看为由,与下属小美先约在办公室会合。阿龙说时间还早,提议替小美按摩头颈部放松,经小美同意,阿龙拉上办公室窗帘、将办公室门上锁,并替小美按摩,结束后他又以改善经期不顺为由,再次提议要按摩腹部,小美认为对方所称腹部位置尚可接受,于是依照指示平躺在办公室内的沙发上。
没想到,阿龙在按摩过程中萌生色欲,明知小美仅同意按摩肚脐周围,未同意可碰触其他隐私部位,竟趁办公室无人在场、未取得同意,突然把小美的长裤及内裤拉至膝盖处,接着触摸大腿内侧及下体,还以嘴巴吸吮、手指插入的方式强制性交得逞。小美当场被吓傻,事后于当晚向公司同事吐露一切,并报警处理。
阿龙辩称,向小美表示大腿内侧有3个穴道与月经有关,经同意后才将对方的长裤及内裤脱到膝盖附近,他说「我全神贯注在替她按摩」、「没有将手指插入及吸吮,只有在快结束时亲了一下她的下体,我只承认强制猥亵」等语。
小美在侦查及审理中哭诉「我很害怕我工作不见」,她说阿龙在当时手有意无意地往下,无预警将她的裤子及内裤脱掉,当下脑袋空白、手足无措,「我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一阵子后被告(阿龙)自己停下来,问我有没有兴奋、高潮」,还要求看胸部,更进一步表示「要不是年纪太大早就追妳」。
台中地院审理,阿龙为小美的职场上司,滥用小美对其身为长辈的尊重与信赖,对小美的性自主决定权及人格尊严戕害甚鉅,且犯后犹饰词否认犯行,所辩避重就轻,双方也未达成和解赔偿;考量阿龙犯罪动机与目的、犯罪手段、小美盼从重量刑,最终依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遇到性骚扰勇于制止、勇敢说不,请拨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请拨打110、113
现代妇女基金会 性侵害防治服务专线02-7728-5098分机7
妇女救援基金会 02-2555-8595
励馨基金会谘询专线 02-8911-5595/性骚扰专线04-2223-9595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