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法自2023年3月上路,但电子烟、未经核准的加热菸仍在市面上流窜。国民健康署今天预告修正草案,若有制造、贩售、使用违法菸品遭查获,现行只能开罚,未来可依法没收销毁,另针对网路平台业者也祭出新规,接到通知24小时内需下架违法菸品广告,否则最高可罚200万元。为尽速遏止违法菸品乱象,国健署特别将本次预告期缩短为7天,盼各界支持。
《菸害防制法》自2023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电子烟等类菸品,以及未经核定通过健康风险评估审查的加热菸,不可制造、输入、贩卖、供应、展示、广告或使用。截至今年1月31日,实体稽查及网路稽查电子烟及加热菸共计61万余家件次,开立处分书计4473件,共计裁罚约3.7亿元。
不过现行条文之下,若查获违法菸品,只能开罚,却无法没收产品,可能导致违法菸品持续在市面上流通。近年更频传不肖业者或人士违法制造、输入,以及在网际网路散布违法物品贩售资讯,或入境旅客违法携带等方式,亦发现电子烟含毒品危害社会安全等事件。
因此国健署今天预告《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共有2大重点。国健署菸害防制组组长罗素英表示,第一是依据地方在稽查取缔的实务需要,增订违法菸品没入规定,如贩卖、供应、制造、使用违法菸品,被查获后不仅可开罚,还可依法没入并销毁。
第二是增订网际网路违法广告行销的管制,罗素英说,现行条文没有通知下架机制,都是和网路平台业者召开多次会议和沟通,请他们自主管理,因此增订相关条文,未来可依法行政,网路平台业者须在接获通知后24小时内,限制浏览或移除违法菸品的广告,否则可开罚40到200万元。
国健署说明,基于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国民健康,避免电子烟、未经核定通过健康风险评估审查之指定菸品持续于市面流通,并遏止网际网路刊载与传播的紧急问题,有儘速施行的必要,本案预告期间缩短为7天。
罗素英表示,待预告期满后,会尽速收集各方意见,按照法制程序签请行政院,并送立法院审议,期待各界支持,尽速完善相关法令,早日保护国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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