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该规定主要是针对打通房屋只需要设籍在其中一户,在计算房屋数时,仍是依两户计算。
财部送利多 邻屋打通合併仅设籍一户仍可算自住
囤房税2.0将于5月首度申报,财政部6日发布最新函释,强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以土地设定地上权房屋)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有毗邻房屋打通或合併使用情形,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仅于其中一户办竣户籍登记,且该房屋符合房屋税条例第5条第4项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认定标准第2条规定,没有出租或供营业情形,供其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实际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家用房屋全国合计3户以内,仍得按自住住家用税率课徵房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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