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日对囤房税2.0「自用」解释,如果是打通或合併的房屋,只要本人、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在一户内设户籍,并且实际居住使用,就可以算自住,但是税率以1.2%计算,不能以全国单一自住1%计算。

而且因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房屋全国合计限制3户,所以如果是2户打通或合併的房屋,那么该自住房屋全国就是合计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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